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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福州平潭中招供需第二批录取有关事项公告

更新:2025-07-23 14:37:16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关于2025年中招供需第二批录取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中招日程安排,2025年中招供需第二批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3日,供需第二批录取时间为7月24日,请各学校及时通知未被任何一所学校录取的考生填报供需第二批志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剩余招生计划(详见附件)

除附件中公布的剩余招生计划外,其余院校均无剩余计划,故没有补录资格,请认真比对、慎重选择。

02、供需第二批志愿填报

及录取办法

1.网上自行填报志愿。7月23日8:30-17:00,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原填报方式,在监护人监护下登录平潭中考中招信息系统自行补报供需第二批志愿,普高、五年制高职和中职学校各设三个梯度志愿。

2.网上投档录取。7月24日,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院校,按照普高、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批次顺序,依据志愿按分数从高到底投档录取,区社会事业局不再举办供需见面咨询会。

3.领取花名册。学生花名册领取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学校负责发放。

03注意事项

1.供需第二批各类招生学校录取条件仍按《2025年平潭综合实验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岚社会教〔2025〕27号)规定执行。考生在供需第二批填报志愿前应与招生学校沟通,了解招生区域及收费标准、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填报志愿。

2.未经区社会事业局投档录取的考生或普高(含综合高中班)线下生(低于342.5分),自行到普高学校就读的,将不能建立普高学籍且不能取得高中毕业证书。未被任何普高(含综合高中班)学校录取的考生,即使回原户籍地就读高中,也无法建立普高学籍。

3.按志愿投档录取的考生不予退档。已被区社会事业局投档录取至五年制高职专或中职学校的考生,无法建立普高学籍。

4.供需第二批录取中,所有有剩余计划的院校根据供需第二批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任何学校、机构均无资格或权限为其他学校“代招”、“代收”或“代办”任何招生手续,请务必高度警惕自称有“熟人”帮忙获取学位、提前签订协议保证学位、提前缴纳学费锁定学位、花钱获取录取资格等以谋取钱财为目的的招生诈骗活动,以防上当受骗。请各位考生、家长注意甄别虚假广告,谨防上当受骗。如果收到或发现可疑信息和人员,应及时向区社会事业局及学校核实;如果遭遇诈骗事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附件:

1.2025年平潭中招普通高中剩余招生计划

2.2025年平潭中招五年制高职剩余招生计划

3.2025年平潭中招中等职业学校剩余招生计划

(扫码可查看附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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