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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等级及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更新:2024-08-05 11:34:13

  工伤保险不同等级伤残,享受何种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享受何种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何种工伤保险待遇?

  职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何种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职工发生工伤后该如何办理工伤手续?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工伤认定后,请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至参保地社保中心办理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手续。

  工伤认定由谁申请?

  (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工伤保险遵循雇主责任原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报义务。中报时间限定为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日内。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2)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申请时限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受伤职工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难以亲自办理时,工伤职工的近亲属,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都可以成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是什么?

  职工虽符合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工个人是否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时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停工留薪期一般多久,最长多久?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最长可以延长至24个月。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在上下班途中,职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发生事故后,认定工伤应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例如,因无证驾驶、驾驶无证车辆、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自身伤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属于本人主要责任证明的,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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