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市便民服务
资讯

上海产假规定2023(天数+工资)

更新:2023-03-30 17:36:05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一起来看看上海产假的相关规定吧!

上海产假规定2023(天数+工资)

产假天数规定

正常情况:上海产假:98天+60天(生育假)=158天

特殊情况:

难产(包括剖宫产、产钳、臀位助产等)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工资规定

女职工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享受产假

上海产假:98天+60天(生育假)=158天

生育津贴数额= (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标准

1、女职工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

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

其中,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

2、累计缴费满一年或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的女职工,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2个月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9个月的女职工,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已缴费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用人单位为该职工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费满9个月后,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已先行支付的费用。

3、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温馨提示】

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小编提示:微信搜索【上海本地灵】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生育】即可获取上海生育保险申请指南、免费孕检项目、妇幼保健院等信息

看过《上海产假规定2023(天数+工资)》的人还看了以下文章

2023年上海市奉贤区第12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审核结果已出炉,本次共有114人申请,113人通过,1人不通过。现将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上海市水务局、市文明办联合考评决定,命名19个小区为2022年度上海市节约用水示范(标杆)小区;命名122个小区为2022年度上海市节水型小区。一起来......

上海市人社局公布了2023年度上海市高级职称评审计划,包括67家评委会,覆盖高校教师、社科研究等系列。一起来看看!2023年上海市高级职称评审一览表注......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将“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列入2022年“高效办成一件事”任务清单,奉贤区建设管理委主动跨前、统筹协调,依托区审批审查中心平台,全面推进水......

融侨金茂悦庭(又名“金茂悦”),位于奉贤区金汇镇金钱公路1558弄,总建筑面积4517.12m²,房源64套,户型分为一室户、二室户、三室户三种。并附......

编辑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