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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上城区尚橙寓人才房申请指南

更新:2024-09-05 13:40:56

项目坐落于上城区九州路360号,经过精心规划与设计,成功打造了一个综合性社区。这个社区不仅提供了高品质的居住环境,还融入了休闲和社交功能,旨在为每一位入驻的人才创造一个充满家的温暖与舒适的生活空间。无论是居住、休闲还是社交,居民都可以在这里找到满足自己需求的场所和机会,享受到一种全新的生活体验。

配租流程

(一)现场开放

自发布受理公告之日起,现场开放参观。

参观时间:每日9:00-19:00

预约电话:19517972554(该号码为对外固定电话)/19558105779(该号码为对外固定电话)

接待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州路360号(尚橙寓服务中心)

(二)集中申请配租流程

1、人才申请: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20日期间,申请人可通过线下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线下方式: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或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将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的申请人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运营单位杭州新益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纸质资料交至杭州市上城区九州路360号(尚橙寓服务中心)。

在以上申请时间内已提交资料审核,但资料不符合或缺失等原因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允许该部分申请人在2024年09月23日前重新提交资料审核。运营单位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公示。

2、公证摇号:2024年09月27日,运营管理单位发布摇号选房公告,委托公证处进行公证摇号,其中市级A类人才免摇号,其他人才按照①上城区内用人单位的市级BCDEF类人才、②上城区外用人单位的市级BCDEF类人才、③上城区认定的区级人才、④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四个类别依次确定顺序号,其中同一摇号批次中的市级BCDEF类人才按照人才层次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顺序号。摇号结果将于2024年09月28日在“上城城投”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3、线上选房: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09月30日。申请人需按通知时间提前线上签到;具体线上选房流程另行通知。

4、签约入住:2024年10月13日前需完成签约缴费,否则视为放弃。

申请人逾期未参加以上选房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未补齐资料、未按约定时间参与选房、未在2024年10月15日前签约等),视为放弃资格,并且两年内不得申请本项目。

(三)常态化申请配租流程

本次集中配租后剩余房源将开展常态化配租流程。

1.申请:2024年10月16日起由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或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将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的申请人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运营单位杭州新益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纸质资料交至杭州市上城区九州路360号(尚橙寓服务中心)。

2.审核:杭州新益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将经审核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清单提交上城区住建局进行相关核查;上城区住建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结果反馈杭州新益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3.签约入住:杭州新益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向经审核符合本次房源配租准入条件的人员通过短信、电话通知办理选房签约入住手续。申请人在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前往杭州市上城区九州路360号(尚橙寓服务中心)现场办理选房、签约入住手续,否则视为放弃资格。根据先到先得原则,申请人可挑选本次配租房源中尚未配租的房源,本次配租房源配租完毕,则不再受理资料递交申请。

(四)异议处理

杭州新益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向经审核不符合本次房源配租准入条件的人员通过短信通知未通过审核结果及原因,申请人如有异议可在5个自然日内向杭州新益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反映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处理。

(五)信息备案

签约入住后,杭州新益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将租赁合同及人员入住有关信息同步录入至杭州市租赁监管平台及浙江省保障性租赁住房系统。

配租对象

本次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配租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一)杭州市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

(二)杭州市认定的F类人才。

(三)上城区认定的区级人才。

(四)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准入条件

符合配租对象范围的人才申请本次配租房源,根据人才类别和租金优惠情况,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享受差别化租金的第(一)类配租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杭州市范围内(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下同)市属、区属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杭州市内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申请人持有杭州市常住居民户口或杭州市内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外籍人才持有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港澳台胞持有通行证或居住证;

3.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市委办发〔2014〕77号文件出台前一年(即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在所属范围内(包含申请人用人单位所在地、项目所在地及杭州户籍地,下同)无住房,且在全市范围内未享受相关住房(租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

用人单位所在地、项目所在地及杭州户籍地的住房核查范围:根据本项目所在地,申请家庭住房核查范围应包括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杭州户籍地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的,申请家庭住房核查范围还应包括其所在区、县、市范围。其中,市属事业单位所在地以单位注册地为准。

符合以下2种情形的,原有或已有房产不纳入住房核定范围:①申请人参加工作前与父母在所属范围内仅共同购买一套住房,且申请人在申请人才专项租赁住房之日前已将该房转让给父母的;②申请人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所属范围内的住房因买卖、赠与等原因已转让满2年的。

(二)申请人为不享受差别化租金第(一)、(二)、(三)、(四)类配租对象的,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杭州市范围内市属、区属用人单位(含行政机关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或提供劳动关系证明,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杭州市范围内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上城区范围内无住房,且在上城区范围内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

3.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于承租期间在杭州市范围内不得同时享受租房优惠政策。对于申请时已享受租房优惠政策的需在申请前注销相关资格。

住房优惠政策: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过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人才公寓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府优惠购(建)住房,以及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

租房优惠政策: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按照政府优惠租金标准承租的住房,包括公租房、蓝领公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等。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杭州本地灵】,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房】即可获取杭州可售型人才房申请条件、人才房申请条件、补贴政策及标准、是否可买卖、人才优先购房政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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