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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2022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更新:2022-09-27 10:24:22

一、书面材料审查范围和审查内容

在诸暨市范围内,2021年1月1日以后,存在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属本次审查对象。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信用等级,其他用人单位在书面材料审查的基础上确定诚信等级。

书面审查工作主要审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时制度、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重点审查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完善合法的招工录用、工资发放、合同签订、工时考勤制度,是否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等情况。

二、书面审查方式和时间

2022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采用用人单位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两种模式。

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可选择下列方式登录书审:

登录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公共服务平台(http://96309.rlsbt.zj.gov.cn),选择“书面审查申报”,用户名为单位全称,初始密码为smsc@96309,登录后即可网上申报。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在搜索栏输入“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点击“搜索”按钮后,显示“浙江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点击“立即办理”按钮,通过法人账号密码或者法人数字证书登录,进入书面审查申报页面。

纸质申报。网上申报未成功的用人单位,在书面审查规定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镇(街)人力社保所领取并如实填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登记表》,由人力社保所劳动保障监察员负责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登记表》录入到“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公共服务平台”。

书面审查工作自2022年5月20日起至2022年7月20日结束。各镇乡(街道)人力社保所需在2022年7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的用人单位书面审查信息录入“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公共服务平台”,并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登记表》归入台账。

三、诚信评价相关事项

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信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劳社监〔2005〕48号)和《关于开展2005年度书面材料审查和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绍市劳社发〔2006〕10号)确定的诚信等级评定标准及办法,根据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实际情况,将用人单位分为AAAAA、AAAA、AAA、AA、A和失信等六个等级,并与省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相对应。A级对应省诚信评价标准的C级,AA级对应省诚信评价标准的B级,AAA级至AAAAA级对应省诚信评价标准的A级。如需要申报劳动保障诚信AAAAA级的企业需填报《劳动保障诚信企业申请表》(附件3),并在2022年7月10日前上报至各镇乡(街道)人力社保所,不申报的无需填报。

四、书面审查相关要求

各镇乡(街道)人力社保所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做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宣传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尽快进行书面审查登记申报。

2022年书面材料审查用人单位家数按《2022年镇乡(街道)书面审查用人单位计划》执行。

各镇乡(街道)人力社保所应严格按照《劳动保障诚信企业评定标准》(附件2)对登记申报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进行评定,对登记申报中存在停工停产、破产等非正常经营状况的用人单位进行筛选清理,确保参加书面审查用人单位质量。

为确保2022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市劳动保障管理中心于2022年6月10日起将每周在“诸暨市劳动保障监察钉钉群”公布各镇乡(街道)书面审查工作进度,请各镇乡(街道)人力社保所及时审查录入书审用人单位,保证书审用人单位质量。

各镇乡(街道)人力社保所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2022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市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将对各镇乡(街道)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将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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